1. 第一条:本法所称夫妻关系,是指由夫妻双方通过结婚、离婚等方式形成的婚姻关系。
2. 第二条:夫妻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一方有重大过失导致婚姻破裂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 第三条: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进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方能取得所有权。
4. 第四条: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除非双方约定各自独立偿还。
5. 第五条: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法解决。子女随父或母生活不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
6. 《婚姻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 《继承法》第七条规定:“遗产继承以法定顺序进行。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依此确定继承人。”
8.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当事人意愿,协商决定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断予以分割。”
总结: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当事人意愿,协商决定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断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