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在滁州市进行土地增减挂钩拆迁时,主要关心以下几个问题: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包括土地、房屋及附着物的赔偿金额;搬迁安置政策,如临时住所和永久性住房的安排;补偿款发放时间与方式;对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措施;以及拆迁程序的合法性。
1. 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 搬迁安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3. 补偿款发放:《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4. 社会保障:《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具体办法,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5. 拆迁程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确保程序合法,公开透明。
总结::在滁州市的土地增减挂钩拆迁中,政府需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公平合理的补偿,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提供社会保障,并遵守法定的拆迁程序。如有疑问或权益受损,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