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2条:“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如果被拆迁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未在您名下,可能无法直接获得土地补偿。但房屋作为财产,其拆迁补偿仍然可依据《物权法》。
1:户籍与补偿权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指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即使无土地使用权,户籍在该地的居民仍享有房屋价值补偿。
2:家庭共有财产如房屋为家庭共有,即使土地使用权不在你名下,依据《民法典》规定,作为家庭成员,你有权参与共有财产的分配,这可能间接影响你的拆迁补偿。
3:租赁关系若你通过合法途径租赁了这块土地,并在此建设了房屋,那么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你有权要求相应的补偿。
4:特殊情形对于农村宅基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如果因征地失去宅基地,且符合分户条件而未能重新取得宅基地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助。
总结::虽然仅有户籍没有土地使用权,你依然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家庭共有财产权或租赁关系来争取拆迁补偿。具体能获得多少补偿,还需结合当地政策和具体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更详细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