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补偿权益保障**: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对于无房户,应确保其基本居住权,可能包括货币补偿或提供安置房。
1:住房保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和使用人。无房户在拆迁中也应得到相应的住房保障。
2:过渡期安排《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提供周转用房,或者支付临时安置费,保证被征收人在过渡期内的居住条件。
3:程序公正《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公开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保障被征收人参与决策的权利。
4:司法救济如对补偿安置有异议,被征收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总结::无房户在土地征收中的权益受到多部法律法规的保护,包括但不限于获得公平补偿、住房保障、过渡期安排以及参与决策的权利。如有纠纷,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寻求法律救济。务必确保所有操作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