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权属确认: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单位和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在拆迁中,首先要明确被拆迁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确保权益清晰。
2. 补偿标准与计算: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此外,还需考虑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以及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
3. 协商与裁决:如双方无法就补偿达成一致,可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 诉讼程序:若进入诉讼阶段,应遵循《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供充分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将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保护合法权益。
5. 法律援助:对于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可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六条,申请法律援助,确保其诉讼权利得到保障。
总结::土地拆迁补偿纠纷解决涉及权属确认、补偿标准、协商裁决、诉讼程序及法律援助等多个环节。各方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在整个过程中,尊重并维护法律权威,确保公平正义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