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所有权转移**: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在父母去世或房屋拆迁后,子女如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应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明确土地使用权归属。
1:遗产继承《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父母去世后,其合法财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子女有权通过继承获得土地使用权。
2:协议分配家庭内部可协商一致,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将土地权益明确给子女,但需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3:拆迁补偿与安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指出,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子女作为房屋所有人或共同居住人,有权参与补偿谈判并主张权利。
4:土地承包经营权若涉及农地,子女可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如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获取土地权益,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总结::子女在父母拆迁后获取土地权益主要途径有土地使用权变更、遗产继承、协议分配和拆迁补偿。过程中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权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争议,建议寻求专业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