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偿标准与方式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具体补偿方案应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二、房屋拆迁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此外,还应对因搬迁、临时安置产生的费用给予补偿。
三、农民权益保障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在征地过程中,农民的承包经营权应得到合理保护。同时,政府应当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公开透明程序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五、纠纷解决机制
若对补偿标准或处理结果不满,可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总结::宁波集体土地协议拆迁政策主要围绕公平补偿、权益保护、公开透明和纠纷解决四个方面展开,旨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征地过程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