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费用补偿
1.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需向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护理费和误工费
1.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护理费、误工费数额,应当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根据本人工资的比例计算。”
2.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同一事实或理由申请仲裁,同一个仲裁委员会裁决后,一方仍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残疾赔偿金
1.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按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生活补助金。”因此,伤残人员需要在具备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后才能开始领取残疾赔偿金。
2.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或者参加工伤保险但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此,企业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的需承担滞纳金。
四、死亡抚恤金
1.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遗产包括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与死者的社会养老保险金以及其他合法的收入。”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应优先考虑社会保险金和其他合法收入。
五、停工留薪期间工资
1.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需向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员工有权获得上述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在工作中受伤的员工应及时就医并报告给主管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以便于进行工伤认定和索赔。同时,作为雇主,也应当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及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总结:综上所述,员工有权获得上述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在工作中受伤的员工应及时就医并报告给主管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以便于进行工伤认定和索赔。同时,作为雇主,也应当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及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