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所有权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对于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应通过行政途径或司法诉讼解决。
二、补偿标准与程序: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过程需公开透明,充分保障被征收人权益。
三、安置方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的,应当提供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两种方式供被征收人选择。同时,政府还应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社会保障兜底。
四、纠纷处理:如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信息公开与参与: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部门应对征收范围、补偿标准等信息进行公开,保证公众知情权,公众有权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意见和建议。
总结::拆迁范围内土地调查涉及土地权属、补偿、安置等多个环节,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实现公平公正。在整个过程中,信息公开、公众参与以及法律救济机制是至关重要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