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二、面积分摊: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3条,拆迁补偿安置应当遵循就地、就近安置的原则;异地安置的,拆迁人应当提供与原居住条件相当的房屋。因此,拆迁费应按原有房屋面积进行分摊。
三、人口因素:根据《物权法》第117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分配拆迁费用时,应考虑家庭成员数量,尤其是长期居住并依赖该房产生活的家庭成员。
四、产权比例:如有多名产权共有人,根据《物权法》第103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此时,拆迁费应按照各自产权份额进行分摊。
五、政策性补贴:各地政府可能有特定的拆迁补偿政策,例如对于低收入群体、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会有额外的补贴或优惠政策,这需要参照具体的当地政策法规。
总结::土地出让拆迁费的分摊涉及多方面的考量,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价值评估、面积、人口、产权比例以及地方政策等因素。在具体操作中,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平公正,并充分尊重和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