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使用权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在拆迁过程中,若涉及土地使用权转移,需进行土地证过户。
二、权益保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拥有完整产权,即土地证,有助于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三、补偿计算:《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指出,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土地证过户能明确这些补偿的归属。
四、纠纷解决:如发生拆迁纠纷,《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时应提供相关证据,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明。土地证过户后的清晰权属关系有利于解决可能产生的争议。
五、后续使用:完成土地证过户后,无论是重新建设还是其他用途,都符合《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确保了土地的合法使用。
总结::拆迁中土地证过户是必要的,它不仅明确了土地使用权,保障了被拆迁人的权益,还为补偿计算、纠纷解决和后续土地使用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这也符合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维护了土地市场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