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安置补助费:《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需要安置的人员数量,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四、社会保障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险体系,确保其长远生计。
五、公平公正原则:《宪法》第十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强调了在征地过程中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总结::征地拆迁集体土地的补偿主要涉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各地区的具体补偿标准可能因省级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都需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并依法进行。同时,政府有责任为失去土地的农民提供社会保障,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