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土地纠纷 > 问答详情

北京集体土地拆迁律师服务

用户:139****6466 新蔡县 2024-04-30 04:07 土地纠纷 浏览量:44669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一、土地征收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征收土地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二、补偿标准与方式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实际所有人所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三、纠纷解决途径

如对补偿有争议,可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四、律师角色

资深律师在拆迁过程中,主要负责解读政策、提供法律咨询,帮助村民理解补偿条款,确保公平交易,防止合法权益受损,同时协助处理可能的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

五、权利保障

律师还会关注《宪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总结:

:资深律师在集体土地拆迁中,通过解读法律,协助村民争取合理补偿,处理纠纷,维护他们的财产权益,确保他们在面对政府和开发商时,能享有平等的对话权。在整个过程中,律师的目标是确保法律公正执行,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北京集体土地拆迁律师服务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同城律师推荐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
  • 李元喜 专职律师
    专注于企业服务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体系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小巨人企业认定、行业特许经营与服务资质、工伤赔偿
    服务地区:珠海市
  •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服务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