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享有继承权。
二、分割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指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三、协议优先:如果兄弟姐妹之间就土地分配达成一致意见,应尊重其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协议即可生效。
四、政府指导:土地征收或拆迁补偿通常由地方政府制定具体政策。例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五、司法解决:若无法协商一致,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总结::在拆迁中,兄弟姐妹的土地分配需遵循法定继承顺序,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考虑各自的生活状况及对被继承人的贡献。如有争议,可通过协议或司法途径解决。同时,也需参考当地政府的具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