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土地承包法下拆迁补偿款分配规则、标准、流程以及权益保障。
1:补偿对象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8条,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应当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具体到农户的补偿,应由村集体按照法律规定或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进行分配。
2: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每人的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3:公开透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6条要求,涉及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方案等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并将结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4:权益保护若农民对分配方案有异议,可向乡级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裁决。如对裁决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1条)。
5:法律救济若村集体未按规定发放补偿款,农民有权请求发放,如有侵占、挪用补偿款的行为,可依法追究责任(《刑法》第271条)。
总结::在土地承包法下的拆迁补偿款问题上,补偿款主要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会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农户。补偿标准由国家及地方法规确定,分配过程需公开透明,农民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若发生争议,可通过行政裁决或司法途径寻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