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偿项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二、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则“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公开透明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必须在依法批准后公示,听取群众意见。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农村宅基地和地上房屋的补偿,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采取多种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居住条件。”
四、纠纷解决
如对补偿有争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五、社会保障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总结::城镇户口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涉及多个法律规定,主要包含补偿项目、标准、公开透明原则,以及解决争议的途径和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在整个过程中,保护农民权益,确保公正公平是核心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