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集体土地厂房拆迁补偿标准、评估方法、权益保障、程序公正以及法律依据。
1. 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 评估方法: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3. 权益保障:《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强调,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权人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需要统一安置的,直接发放给个人。
4. 程序公正:《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前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在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群众意见。
5. 法律依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总结::在集体土地厂房拆迁中,补偿标准基于市场评估,确保公平;权益归属明确,土地补偿归集体,附着物补偿归个人或单位;过程需公开透明,尊重公众意见;全程依法依规,确保每一环节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