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补偿对象与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补偿金额应公平合理,不得低于当地类似土地的市场价格。
1:安置方式《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后,应当按照规定公布补偿安置方案,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村民的意见。”这强调了公开透明的原则,保障农民的知情权。
2:补偿程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确保补偿款项的及时发放。
3:纠纷解决如对补偿有异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4:土地权属性质《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明确了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机制。
总结::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涉及多个法律法规,核心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遇到问题时,可依据法律规定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