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因此,南大街拆迁安置地块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二、征收与补偿: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三、安置方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在安置过程中,应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四、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因此,关于拆迁安置地块的信息如规划、补偿标准等,政府有义务公开。
五、司法救济:若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提起行政诉讼,寻求法律保护。
总结::南大街拆迁安置涉及土地所有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制定、信息公开及司法救济等多个环节,均需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以确保公平公正,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