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 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3. 房屋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此外,还应支付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
4. 法律程序:《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拟订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听取意见、组织评估、确定补偿方案并公告等步骤。
5. 权益保障:《土地管理法》第48条强调,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若权益受损,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总结::在拆迁中,土地和房屋的补偿主要依据土地性质、用途、市场价值等因素,并遵循法定程序执行,旨在保证农民的生活水平不下降且长期生活有所保障。如有争议,公民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