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关注焦点:在常州市的土地拆迁补偿货币化过程中,主要关心以下几个问题:1)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和透明;2)补偿款如何计算及分配;3)对被拆迁人的安置权益保障;4)补偿款发放时间与流程;5)如有争议,解决途径是什么。
1)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要求,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地方政府应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公开公正。
2)补偿计算与分配:《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权人所有。而房屋价值补偿则涉及产权所有人,需根据房屋评估结果进行分配。
3)安置权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应当对被征收人提供符合居住条件的安置房或支付过渡期安置费用。
4)补偿款发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补偿款应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及时足额支付给被征收人。
5)争议解决:如对补偿有异议,《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征收人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常州市土地拆迁补偿货币化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公平、透明,充分保护被拆迁人的财产权益和居住权。如有争议,被拆迁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寻求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