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所有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庙堂所在土地如属集体所有,其权利应得到保障。
2. 拆迁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庙堂作为公共设施,其拆迁应有合理补偿。
3. 宗教用地保护:《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庙堂如为合法宗教活动场所,其用地权益应受到保护。
4. 确权程序:根据《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庙堂土地确权需依法进行登记。
5. 法律救济:若庙堂在拆迁中权益受损,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总结::庙堂拆迁涉及土地确权问题,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土地所有权,保障拆迁补偿,维护宗教用地权益,并遵循确权程序,如有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