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平补偿原则: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确保农民因失去土地而得到公正的经济补偿。
二、民主决策原则:《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在征地和安置方案制定中,应充分尊重村民意愿。
三、以人为本原则:《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权益,提供住房、就业等多元安置选择。
四、公开透明原则:《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征地信息需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和谐稳定原则:《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安排好被征地单位和人员的生活。”确保征地过程中的社会稳定。
总结::集体土地拆迁安置工作应遵循公平、民主、人本、公开和稳定的五大原则,并依法依规执行。这既是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障,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