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性审查:土地储备公示与拆迁公告的发布需符合《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如《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二、公开透明: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应当保证公众获取相关信息,包括土地储备计划及拆迁补偿方案等,保障公民知情权。
三、程序合规:拆迁前必须经过评估、协商、决定等步骤,且须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3条要求:“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四、权益保护: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有权利申请复议或诉讼,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若对公告内容存疑,可依法提出异议。
五、补偿公平:补偿标准应公正合理,不得侵犯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总结::土地储备公示与拆迁公告的制定和执行,涉及法律法规多而复杂,务必确保其合法、公开、公正,并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财产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可通过法定途径寻求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