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域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土地租赁合同中,若涉及拆迁纠纷,可以在这两地法院提起诉讼。
二、级别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8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企业法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专属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33条指出,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土地租赁合同中的拆迁问题属于不动产纠纷,因此应由土地所在地法院审理。
四、协议管辖
如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管辖法院,且该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法院进行诉讼。但请注意,《民事诉讼法》第34条明确规定,协议管辖不得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五、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拆迁纠纷中,一旦租赁方发现权益受损,需及时启动诉讼程序,以免超过诉讼时效。
总结::土地租赁合同拆迁纠纷的管辖主要基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或不动产所在地法院,同时考虑级别管辖和协议管辖的法律规定。此外,诉讼时效也是关键因素,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诉求。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精准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