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使用权转移: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3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二、企业资产整体转让:依据《公司法》第180条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合并或分立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或分立后的公司承继。
三、环境保护责任:《环境保护法》第44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或者其他法定事由,导致其环境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应当承担相应的环境责任。
四、职工权益保障:《劳动合同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五、税务处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59条,企业依照法律规定进行重组的,其资产交易行为不确认为收入,资产收购方取得被收购资产的成本,以被收购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总结::企业在拆迁整体转让过程中,需遵循土地使用权转移规定,确保资产合法转移,并注意环境保护责任的延续。同时,要保护员工权益,遵守劳动法规,并妥善处理税务问题。这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有深入理解,以确保整个过程的合法性与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