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使用权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若拆迁公司购买或征收农村土地,需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手续。
2. 征收补偿: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3. 程序合法性:依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告期限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4. 法律纠纷解决:如发生纠纷,《民事诉讼法》提供了司法救济途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土地使用权归属,或者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
5. 信息公开透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涉及公共利益的土地征收信息应当主动公开,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总结::拆迁公司在办理土地使用证时,应遵循土地管理法规,进行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转移,保障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公开透明操作,并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可能产生的纠纷。在整个过程中,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尊重并保护各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