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家庭承包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农村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在拆迁后,原承包土地权益应按照家庭成员数量进行均分,保持原有承包关系不变。
2. 集体经济组织分配: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这部分资金由村集体决定如何分配给村民,通常会与人口、耕地面积等因素挂钩。
3. 土地征收补偿:《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这些补偿金应公平分配给被征地农户。
4. 村民会议决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土地补偿费使用、分配方案,需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5. 法律保护个人权益:《物权法》第117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因此,个人的土地权益在拆迁中应得到保障,不得随意侵犯。
总结::农村土地在拆迁后的分割主要遵循家庭承包制、集体经济组织决定、法定补偿原则,并通过村民会议民主决策,同时受到物权法的严格保护。每个环节都体现了公平公正,确保了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