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土地纠纷 > 问答详情

江苏宜兴规划拆迁乡村土地

用户:198****9803 普陀区 2024-04-30 03:02 土地纠纷 浏览量:28448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一、合法性审查: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4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同时,《城乡规划法》第37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补偿与安置:《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是关键。

三、公开透明: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土地征收信息,政府应主动公开,确保公众知情权。

四、听证程序:《行政许可法》第47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五、司法救济:若对补偿或程序有异议,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提起行政诉讼,寻求司法保护。

总结:

:江苏宜兴的乡村土地拆迁需依法依规进行,保证土地合法转换,公平公正补偿,充分尊重并维护村民权益,确保决策过程公开透明,并保障公民的参与权和诉权。在整个过程中,法律既是规范,也是保护伞。

江苏宜兴规划拆迁乡村土地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同城律师推荐
  • 范志军 首席律师
    专注于非诉法律服务
    信用卡逾期优化、网贷逾期优化、断供房保房、断供房法拍房补贴、车辆出险维修记录、个债小额欠款
    服务地区:深圳市
  • 黄海律师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
    服务地区:南宁市
  • 服务地区:
  •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
  •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