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性审查: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4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同时,《城乡规划法》第37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补偿与安置:《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是关键。
三、公开透明: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土地征收信息,政府应主动公开,确保公众知情权。
四、听证程序:《行政许可法》第47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五、司法救济:若对补偿或程序有异议,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提起行政诉讼,寻求司法保护。
总结::江苏宜兴的乡村土地拆迁需依法依规进行,保证土地合法转换,公平公正补偿,充分尊重并维护村民权益,确保决策过程公开透明,并保障公民的参与权和诉权。在整个过程中,法律既是规范,也是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