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土地纠纷 > 问答详情

徐州集体土地房屋拆迁

用户:168****1128 梨树县 2024-04-30 02:44 土地纠纷 浏览量:49362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一、合法性审查: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征收集体土地,必须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程序规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被征地农民在接到征收土地预公告后,有权要求查看相关文件,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四、权益保护:《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五、纠纷解决:如对补偿安置有争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可以提起诉讼。

总结:

:在徐州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中,应遵循合法、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尊重和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补偿费用的合理分配与使用,以及妥善安置被拆迁人,维护社会稳定。如有纠纷,当事人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正解决。

徐州集体土地房屋拆迁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同城律师推荐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范志军 首席律师
    专注于非诉法律服务
    信用卡逾期优化、网贷逾期优化、断供房保房、断供房法拍房补贴、车辆出险维修记录、个债小额欠款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
  • 李老师 知识产权工程师
    专注知识产权相关服务
    知识产权、产品和服务认证、法律文书代写、离婚起诉书、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郴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