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第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1:征收程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需要依照法定程序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支付补偿安置费用。
2:补偿标准与方式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3:纠纷解决机制第五十一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申请协调、裁决。如果对行政行为不服,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4:法律责任第八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土地权属确认、征收程序执行、补偿标准设定、权益纠纷处理及违法行为追责等多个环节,都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如有争议或不公,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