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偿原则: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补偿必须公平合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二、评估标准:依据《房地产估价规范》,应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保补偿金额基于市场公允价值。
三、公开透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征求公众意见,保证公众参与权。
四、补偿协议: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补偿协议需明确各项补偿内容及金额。
五、救济途径:如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提起行政诉讼,寻求司法保护。
总结::石家庄拆迁土地返还涉及补偿原则、评估标准、程序公开、协议制定和权益维护等多个环节,均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正公平,保护被征收人利益。同时,被征收人也应了解自身权利,积极参与决策过程,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