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性审查: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拆迁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目的,且程序合法。
二、补偿标准: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补偿标准应公平合理,不得低于当地类似土地的市场价格。
三、信息公开与参与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信息应公开。拆迁户有权了解拆迁政策、补偿方案等信息,并有权利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司法救济:如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依据《行政诉讼法》提起诉讼,寻求司法公正。同时,《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安置保障:《土地管理法》要求,征收土地应当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确保其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
总结::在江苏盐城的土地拆迁中,务必遵循法定程序,保证补偿公平,充分尊重和保护被拆迁人的权益,包括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确保其生活稳定和社会保障。如有争议,法律途径是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