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偿范围: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企业土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应当依法评估确定。
二、评估标准:依据《房地产估价规范》,评估应基于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或成本法等方法,确保公平公正。《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
三、安置方案:企业需提供详细的生产运营情况,政府应制定合理的安置方案,《城乡规划法》要求在规划中充分考虑产业布局,尽量减少对企业的影响。
四、协商与听证:《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企业有权参与并表达意见。
五、法律责任:若补偿不合理或程序违法,企业可依据《行政诉讼法》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国家赔偿法》规定,若政府行为违法导致企业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总结::企业在面对拆迁时,应明确自己的权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及其附着物的价值、停产停业损失及合理安置。通过合法途径如评估、听证、诉讼等保护权益,确保补偿的公正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