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所有权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因此,拆迁的划拨土地在本质上仍为国家或集体所有。
1:使用权转移《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需要用地单位应当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补偿,支付安置补助费,并妥善安排剩余劳动力的就业,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表明,在拆迁过程中,使用权可能会转移到新的使用者,但原土地所有者应得到相应补偿。
2:规划与审批《城乡规划法》规定,城市、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土地使用需符合城乡规划,经有权机关批准。拆迁行为必须依法进行,遵循规划要求。
3:纠纷解决若发生拆迁补偿争议,《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这为权益受损方提供了救济途径。
4:法律责任若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进行拆迁,将面临《土地管理法》所规定的罚款、吊销资质证书甚至刑事责任。如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总结::拆迁划拨土地涉及所有权、使用权转移、规划审批、纠纷解决及法律责任等多个环节,均受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约束,旨在保护土地资源,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