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故受益保险是一种保险合同类型,其中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死亡时向指定的受益人支付约定的保险金。以下从五个方面进行分析:
1:合同主体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合同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订立,被保险人可以是投保人本人,也可以是他人。在身故受益保险中,投保人为被保险人购买保险,并指定受益人。
2:受益权《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有权指定一人或多人为受益人。身故受益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后享有领取保险金的权利。
3:受益顺序与分配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设定多个受益人,可按比例或顺序分配保险金。《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受益人的顺序和份额应明确,未明确的,视为等额享有。
4:变更权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一条,投保人有权在不损害受益人利益的情况下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5:保险金支付按照《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应当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若无合法受益人,保险金将归入被保险人的遗产。
总结::身故受益保险确保了被保险人身故后,其指定的受益人能够获得经济保障,体现了保险的转移风险功能。《保险法》对受益人的权益、变更、支付等环节有明确的法律保护,确保了合同的公正公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