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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后农村土地归属

用户:133****6007 岳普湖县 2024-05-01 01:15 土地纠纷 浏览量:48573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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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用户主要关注焦点:

1. 土地所有权:农民对被拆迁土地的权利是否在拆迁后依然存在?

2. 补偿标准:拆迁补偿是否合理,包括土地价值、地上附着物和安置费用等。

3. 安置方式:政府或开发商如何为失去土地的农民提供生活保障?

4. 决策透明度:拆迁过程中的决策是否公开、公平,农民是否有参与权?

5. 法律救济:如遇不合理待遇,农民可通过哪些途径寻求法律帮助?

资深高级律师分析: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农民享有使用权。

2. 补偿标准应遵循《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具体金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包括提供住房安置或者货币补偿,以及必要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

4. 决策透明度要求体现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征收土地前须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等告知村民,并听取意见,依法组织听证。

5. 如农民权益受损,可依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

:农村拆迁涉及农民重大利益,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证补偿公平,安置得当,决策透明。农民有权了解并参与决策过程,若遭遇不公平对待,有多种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拆迁后农村土地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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