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性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如耕地、林地、草地等,补偿标准不同。
二、补偿方式:该法规定,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具体金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评估与公开:《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要求,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应依法进行评估,并在征地前予以公告。
四、农民权益保障:《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于被征用承包地的农户,应当给予合理补偿,保证其基本生活。
五、纠纷解决:如有争议,《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土地拆迁补偿主要基于土地性质、补偿方式及金额、公开透明程序、农民权益保护和法律救济途径五个方面。各地可能有具体地方性法规细化操作,但都需遵循上述原则,确保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