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管理法》:根据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对于被征地农民的住房,应当按照先补后拆的原则进行安置,确保农民居住条件有改善。
二、《城乡规划法》:城市、镇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建设,需遵守当地乡规划、村庄规划,层数应与规划相符。
三、《建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因此,房屋建设需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且施工过程需遵循相关技术规范,保证房屋安全。
四、《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在满足法律法规及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农民可以自主决定房屋层数。
五、地方性法规:各地可能有针对农村建房的具体规定,例如最高层数限制、面积限制等。例如,《北京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中就明确了农村住宅建设的层数、高度等具体标准。
总结::拆迁土地上盖房的层数主要受国家层面的《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和《物权法》的约束,同时还要参考当地的地方法规和规划要求。务必合法合规,尊重并保障农民权益,确保房屋质量与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