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性审查:首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征收、征用土地应当给予公平补偿。
二、补偿标准与程序:补偿应遵循《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同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需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讨论通过。
三、安置措施:依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征地单位应当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纠纷解决:若对补偿或安置有异议,可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五、公开透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涉及公共利益的征地信息应公开,确保村民知情权。
总结::集体土地拆迁需基于公共利益,合法合规进行,合理补偿,充分安置,并保证过程公开透明。如遇权益受损,村民有权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在整个过程中,法律是保护农民权益的重要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