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补偿原则**: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1:程序公正《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征地前须公告,听取公众意见,确保透明度。同时,《行政许可法》要求行政行为需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2:安置权益《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依法对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征收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3:纠纷解决若对补偿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起诉讼。
4:法律责任如政府或开发商违反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违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广东的土地拆迁政策在保护被征收人权益、保证程序公正以及明确法律责任等方面有明确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面临拆迁时,有权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并通过法定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