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9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在拆迁中,无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其所有权归属明确。
2. 征收补偿:《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同时,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
3. 拆迁程序:《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 权益保障:《物权法》第120条规定,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5. 法律救济:如遇权益受损,当事人可依据《行政诉讼法》提起行政诉讼,对政府的征收决定或补偿决定进行挑战,寻求司法公正。
总结::在拆迁与出让土地过程中,应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土地所有权清晰,公平合理地进行补偿,并尊重并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