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补偿标准与评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应当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这就确保了被拆迁人的权益不会因为拆迁而受损。
1:安置方式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征收应提供货币补偿或房屋安置,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信息公开透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包括土地征收,都应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3:纠纷解决途径如有争议,《行政诉讼法》赋予公民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4:违法征收处理如若违反法律规定进行征收,将受到《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规的严厉处罚,确保土地征收过程的合法性。
总结::在福州土地拆迁过程中,律师会依据以上法律条款,保证公平公正的补偿,保护被拆迁者的居住权和财产权,同时监督征收程序的公开透明,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救济途径,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法律的尊严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