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在拆迁过程中,应尊重并保障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权益。
1:补偿原则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确立了公平补偿的原则。
2:评估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指出,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评估结果应公开透明。
3:程序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部门应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事项,并签订补偿协议。若协商不成,可申请政府裁决。
4:司法救济如对补偿决定不服,被征收人有权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这为被征收人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
总结::土地拆迁款返还基于所有权与使用权保护,遵循公平补偿原则,通过专业评估确保公正,严格的法定程序保证公开透明,同时提供司法途径保障被征收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