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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闲置土地拆迁补偿

用户:183****7755 聂荣县 2024-05-01 03:06 土地纠纷 浏览量:7956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姚娟
姚娟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用户关注的焦点主要在于:1) 拆迁补偿的标准和计算方法;2) 闲置土地的定义及认定依据;3) 土地使用权补偿与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区分;4) 强制拆迁的合法程序及权益保护;5) 未利用土地的特殊补偿政策。

1:拆迁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拆迁补偿应当公平合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闲置土地定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闲置土地指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土地。地方政府可按规收回。

3:补偿区分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细化了土地使用权与地上物补偿的不同处理方式,要求全面评估并给予相应补偿。

4:强制拆迁程序

需严格遵循《行政强制法》,确保事先通知、听证权利、公正评估等程序正义,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5:特殊政策

对于长期未利用的土地,地方政府可能依据地方性法规制定特别补偿或处理办法,强调合理利用资源的原则。

6:总结

江阴市的闲置土地拆迁补偿需遵循国家土地管理法及相关实施条例,确保补偿合理、程序合法,同时注意地方政府的具体规定。关键在于土地性质的准确界定、补偿标准的透明执行以及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

总结:

****:江阴市的闲置土地拆迁补偿需遵循国家土地管理法及相关实施条例,确保补偿合理、程序合法,同时注意地方政府的具体规定。关键在于土地性质的准确界定、补偿标准的透明执行以及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

江阴闲置土地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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