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性评估:首要考虑的是拆迁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征收决定需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且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
二、程序合规性:征收过程应遵循法定程序,包括公告、协商、评估、补偿决定等步骤。如有违反,可能构成程序违法,根据《行政诉讼法》,受影响的当事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三、补偿公平性:补偿标准应当公正合理,不得低于类似地段、相似条件的市场价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有明确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四、信息公开透明:政府有义务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征收范围、补偿方案等,确保公众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此有所规定。
五、权益保障:对于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居住权,应予以充分保护。如《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总结::在拆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证程序合法、补偿公平、信息透明,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如有违规行为,被拆迁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