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属确认: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在拆迁前,需明确土地使用权人及其权利范围。
二、测绘标准: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测绘工作应遵循此规定进行。
三、补偿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测绘结果将直接影响到对被拆迁人的补偿金额。
四、程序合法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这确保了测绘过程的公开透明。
五、纠纷解决:若在测绘过程中产生争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拆迁中的土地测绘涉及权属确认、测绘标准、补偿计算、程序合法性和纠纷解决等多个环节,每个步骤都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各方权益,实现公平公正的拆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