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土地纠纷 > 问答详情

唐山土地拆迁补偿

用户:143****5848 越城区 2024-04-29 23:03 土地纠纷 浏览量:27978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一、补偿标准与评估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评估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

二、安置方式与面积保障

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面积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确保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不降低。

三、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助

第十八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支付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费用。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四、社会保障与就业援助

第二十三条规定,政府应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给予补偿,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就业援助和社会保障。

五、公开透明与救济途径

第二十条强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对于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总结:

:唐山土地拆迁补偿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注点在于公平合理的补偿、住房保障、生活安置、权益保护等方面。整个过程需保证信息公开透明,同时为被征收人提供法律救济途径,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唐山土地拆迁补偿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同城律师推荐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拓娜娜 专职律师
    陕西益图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公司上市、房产纠纷、离婚律师
    服务地区:西安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李元喜 专职律师
    专注于企业服务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体系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小巨人企业认定、行业特许经营与服务资质、工伤赔偿
    服务地区:珠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