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性质变更: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二、房屋产权转移: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房屋所有权人有权依法处分其房产,包括赠与、买卖、交换、出租等。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应由拆迁协议确定,一般为原房屋所有者。
三、税费问题: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第3条,房屋买卖需要缴纳契税。同时,《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转让财产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实践中,政府可能对拆迁安置房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租赁权益:依据《合同法》第212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若拆迁安置房用于出租,双方应签订租赁合同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五、遗产继承:按照《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等。因此,拆迁安置房作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进行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
总结::拆迁安置房的土地出让金涉及土地性质变更、产权转移、税费处理、租赁权益保障及遗产继承等多个法律层面。当事人在处理此类事务时,需充分了解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有争议,建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