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征收程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二、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指出,“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同时,《土地管理法》规定,补偿标准应“参照当地土地年产值确定”。
三、安置方式:《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政府在征收土地时,应对失地农民提供社会保障和就业培训等安置措施。
四、纠纷解决:若对补偿或安置有异议,可依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信息公开与参与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包括土地征收,需公开相关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总结::集体土地拆迁涉及到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安置方式、权益保护和公众参与等多个环节。在此过程中,法律主要强调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以及对失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保障。确保每一个步骤都符合法律规定,是实现和谐拆迁的关键。